招标信息

苦水河(吴忠市红寺堡区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十至十七标段招标公告

2024-07-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苦水河(吴忠市红寺堡区段)防洪治理工程 已由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苦水河(吴忠市红寺堡区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十至十七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苦水河干流(石堂沟-暖泉湖段);苦水河干流(暖泉湖-甜水河入口段);苦水河(方家圈入河口-达拉池段)。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护岸32处,长度9.311km。

2.3 计划工期:105日历天(施工十标段至十五标段);103日历天(施工十六标段至十七标段)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八个标段,全部为施工标段。

注:投标单位可分别对本项目所有施工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十至十七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设置劳务工资专管人员1名。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8日18时00分至2024年07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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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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