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发展2024-2025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重新]标段二:N型双面双玻组件招标公告

2024-07-18
1.项目名称:广州发展2024-2025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重新招标】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光伏组件的规格、数量及技术等内容。

计划采购容量约2.4GWp,共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详细如下:

标段

设备类型

预估容量

(MWp)

功率要求

技术要求

入围家数

标段1

N型单玻组件

800

≥580Wp

采用TOPcon/HJT或BC技术。每块组件尺寸长度不大于 2384 mm,宽度不大于1136mm

2家,根据项目情况6:4分配份额(不保证最终比例准确)

标段2

N型双面双玻组件

800

≥580Wp

采用TOPcon/HJT或BC技术。每块组件尺寸长度不大于 2384 mm,宽度不大于1136mm

1家

标段3

N型双面组件

800

≥580Wp

采用TOPcon/HJT或BC技术。每块组件尺寸长度不大于 2384 mm,宽度不大于1136mm

1家

注:1、本项目采购规模暂估2.4GW,由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具体单项采购合同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下负责新能源业务的项目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不保证最终分配供货容量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最终采购量和规格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2、投标人可以提供正偏差组件按照中标价及调价机制供货。招标人如需大功率大尺寸组件(单板功率≥680Wp),按结算单价减0.01元/Wp执行。

3、标段一主要用于彩钢瓦等屋顶分布式项目,标段二主要用于华南高温高湿等环境项目,标段三主要用于北方地区项目。投标人须能接受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新能源项目供货调配,能够兼顾各区域项目供货。

4、组件供货地点主要为广东省广州、江门、韶关、清远、河源、惠州、梅州、潮汕、茂名等地,及广西、云南、湖南、天津、湖北、重庆等地,详细地址以买方通知为准。

5、中标人应可按本项目中标价向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签约供货。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2.2本次招标每个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兼投3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定标规则详见第三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投标人不能只对标段内部分容量进行投标,同一标段只能选择一种规格、型号进行报价。

2.3供货的时间要求:供货期自《广州发展2024-2025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此日期前买方已向卖方发出发货通知书的除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2.4交货的地点:广州发展新能源项目公司指定的项目现场或其他地点。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是晶硅组件的生产制造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含发布之日),N型晶体硅组件国内合同签约累积量不低于400MWp。【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材料模糊、合同容量和组件规格不清、框架合同,均不计入),关键页包括封面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显示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GB/T9535(或IEC61215)和GB/T18911(或IEC61646)以及GB/T20047(或IEC61730) 标准要求,须提供有效期内的CQC、CGC、TUV、CSA、UL、ITS、VDE、JET、SGS、DEKRA、RETC、PVEL其中之一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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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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