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网公司贵港供电局2024年第五批生产技术专业生产性劳务服务项目等13个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07-18本采购项目广西电网公司贵港供电局2024年第五批生产技术专业生产性劳务服务项目等13个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主要对贵港供电局2024年生产技术专业生产性劳务服务等13个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具体详见《附件1:广西电网公司贵港供电局2024年第五批生产技术专业生产性劳务服务等13个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标的标包划分表》。
2.2采购范围:(一)采购范围和内容
1、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广西电网公司贵港供电局2024年第五批生产技术专业生产性劳务服务等13个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标的标包划分表》。
2、成交数量限制:有,①标的1中,同一成交人在同一标的中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②其余标的无成交数量限制。
3、服务期限:详见《附件1:广西电网公司贵港供电局2024年第五批生产技术专业生产性劳务服务等13个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标的标包划分表》。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标的1、标的2、标的3、标的4、标的5、标的6、标的7、标的8、标的9、标的10、标的11按单价报价,标的12、标的13按总价报价,
2、最高限价:有,详见《附件2:广西电网公司贵港供电局2024年第五批生产技术专业生产性劳务服务等13个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表》。
3、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3:广西电网公司贵港供电局2024年第五批生产技术专业生产性劳务服务等13个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报价明细表》。
4、有效报价:
①标包1-1、标包1-2、标包3-1、标包4-1、标包5-1、标包6-1、标包7-1、标包9-1、标包10-1、标包11-1:单价及单价合计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单价及单价合计报价低于其对应最高限价的80%,应在投标文件中或评标澄清时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否则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对报价明细中所有项进行报价,评标阶段拒不澄清或评标澄清后报价仍不完整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②标包2-1、标包8-1:单价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单价报价低于其对应最高限价的80%,应在投标文件中或评标澄清时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否则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对报价明细中所有项进行报价,评标阶段拒不澄清或评标澄清后报价仍不完整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③标包12-1:分项及总价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分项及总价报价低于其对应最高限价的80%,应在投标文件中或评标澄清时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否则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对报价明细中所有项进行报价,评标阶段拒不澄清或评标澄清后报价仍不完整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④标包12-2、标包12-3、标包12-4、标包12-5、标包12-6、标包12-7、标包12-8、标包12-9、标包12-10、标包12-11、标包13-1:总价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总价报价低于其对应最高限价的80%,应在投标文件中或评标澄清时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否则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对报价明细中所有项进行报价,评标阶段拒不澄清或评标澄清后报价仍不完整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5、预计采购金额或数量不作为实际采购金额或数量的承诺。
6、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登录后查看)
2.3项目实施地点:广西贵港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分类:专项。
2.6项目类别:服务。
2.7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生产性劳务服务 |
120.000000 |
1 |
1-1 |
贵港供电局2024-2025年生产性临时外部劳务 |
60.00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1-2 |
平南供电局2025年生产临时性外部劳务 |
60.00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
2 |
特种车辆维保及维修 |
22.000000 |
/ |
2-1 |
贵港供电局2024年至2026年生产场所行吊维保项目 |
22.00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3 |
起重特种车辆及起重设备维保及维修(含实训用特种车辆、行吊等) |
60.000000 |
/ |
3-1 |
贵港供电局2024年至2026年起重特种车辆及起重设备维保及维修 |
60.00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4 |
生产(实训)场所空调维保及维修 |
85.000000 |
/ |
4-1 |
贵港供电局2025年-2026年生产场所空调维护保养项目 |
85.00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5 |
10kV配电变压器维修 |
90.000000 |
/ |
5-1 |
贵港供电局2024年配电变压器修理 |
90.00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6 |
35kV变压器维修改造 |
24.000000 |
/ |
6-1 |
贵港供电局2024年35kV变压器维修服务 |
24.00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7 |
工器具及仪器仪表维修 |
10.000000 |
/ |
7-1 |
贵港供电局2024年仪器仪表维修项目 |
10.00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8 |
电子化移交及数据清理 |
40.000000 |
/ |
8-1 |
贵港网区2024-2025年配电电子化移交及数据清理 |
40.00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9 |
车辆清洁 |
20.000000 |
/ |
9-1 |
贵港供电局2025-2026年车辆清洁保养服务项目 |
20.00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10 |
通勤车辆租赁 |
96.000000 |
/ |
10-1 |
贵港供电局2025-2026年职工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 |
96.00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11 |
各类生产设备(含实训设备)返厂维修 |
40.000000 |
/ |
11-1 |
贵港供电局2024-2025年35kV及以上变电站直流电源模块修理项目 |
40.00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12 |
职工创新项目加工服务 |
46.355000 |
/ |
12-1 |
配电专业3个职工创新项目 |
12.31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12-2 |
一套用于隔离开关操作机构手动改电动的辅助工具 |
4.99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
12-3 |
一种移动式谐振监测装置研究与应用 |
4.365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
12-4 |
“W”型一孔一缺口计量封印 |
4.365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
12-5 |
一种基于调度监控系统的应急电源车实时信息监控装置 |
4.085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
12-6 |
OPGW光缆接续盒预制光缆接入装置 |
4.06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
12-7 |
输电登塔防坠保护装置 |
3.50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
12-8 |
多功能电动拉线制作器 |
3.00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
12-9 |
便携式三相二次电流连接片直阻测试仪 |
2.485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
12-10 |
单手操作卡线器专用回收钳 |
2.205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
12-11 |
一种卡链式扳手 |
0.99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
13 |
税务中介服务 |
24.000000 |
/ |
13-1 |
贵港网区2024-2025年税务中介服务 |
24.000000 |
有 |
否 |
不收取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证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其他组织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适用于标的9、10、12、13) 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适用于标的1、2、3、4、5、6、7、8、11)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同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标的)的投标。 |
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被相关政府部门实施市场禁入、禁止参加投标、承接新项目的;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处理名单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供应商持有真实有效的《道路运输运营许可证》(客运),或取得地方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等运输运营资格。 |
通勤车辆租赁 |
2 |
具备合法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类四级及以上等级许可证。 |
35kV变压器维修改造 |
3 |
具备合法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等级许可证。 |
10kV配电变压器维修 |
4 |
1、具备合法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证包含相关B级起重设备安装维修资质。 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起重特种车辆及起重设备维保及维修(含实训用特种车辆、行吊等) |
5 |
符合《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四条规定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
税务中介服务 |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8日22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07月23日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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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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