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第七采油厂产建项目组2024年环境监理技术服务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第七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拟新建采油井131口,注水井42口。新建站点2座,改扩建6座,同时配套建设集输管线、道路、供电、通信等站外工程,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及环境监理合同,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出具环境监理报告,并获得专家审查。2.2项目范围: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及环境监理合同,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出具环境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全面,条理应清楚,数据应完整,提出建议应可行,评价结论应客观公正;并获得专家审查。2.3项目预算(计划投资):人民币59.67万元(不含税)。2.4资金来源:公司投资。2.5服务期限(工期或交货期):服务期限至至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项目单位: 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本项目不允许挂靠,一经查实,谈判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或供应资格。响应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一经查实,谈判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或供应资格。响应人应对以上要求进行承诺。□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3.2资质要求:服务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包含环保咨询服务业务范围。3.3财务要求:服务商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情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须提供经第三方(或审计事务所)审计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有效说明文件)。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需持有在投标单位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报告编写及技术人员至少2名,需持有在投标单位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环境监理岗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3.5业绩要求:服务商自2021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类似业绩(需附合同(协议书)和结算资料(发票或结算单),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公司不作此要求)。3.6信誉要求:承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争性谈判(提供网站截图,并附网址)(仅限企业单位提供)。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4 年7月19日至2024 年7月22日18时00分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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