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嵩山东街等6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2024-07-18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市嵩山东街等6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节能评估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公用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嵩山东街等6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节能评估咨询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 郑州市
2.3项目概况:
郑州市嵩山东街等6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包含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新建6处停车场(6处停车场项目明细详见附件2),合计占地约28030.04㎡,建筑形式包括平面、立体形式,共计新增约1472个停车位,包含建筑、结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给排水(含消防、绿化灌溉)、电气(充电桩、照明、监控及智能化)、绿化、暖通等。
2.4采购内容和范围:
编制郑州市嵩山东街等6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协调相关部门获得审查意见(或批复)等全过程服务。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节能报告评审通过。
2.6成果提交时限: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休息日向后顺延)向甲方交付工程项目节能报告。
2.7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并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1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至少1项节能评估项目。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4.1供应商自2021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4.2被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4年7月19日9时0分起至2024年7月23日17时0分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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