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技术哈量公司新建生产厂房能源评价咨询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4-07-191.1 项目编号:FW20
1.2 项目名称:哈量公司新建生产厂房能源评价咨询服务项目
1.3 项目预算:8.5万元人民币(含税)
1.4 采购人:通用技术集团哈尔滨量具刃具有限责任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项目内容及要求:
2.1该项目是对哈量公司新建生产厂房进行能源评估,编制能源评估报告,协助办理有关备案、备查等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并参与工程的验收,直至项目结束;
2.2在可研报告后开始进行编制能评报告书,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出具相关报告;
2.3要求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2.4第三方有义务向我方解释说明项目能评报告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5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能评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6要求组织技术团队到哈量现场勘察,并就新建厂房可研报告、能源消费结构和消费量等编制报告所需数据;
2.7不得泄露在编制报告过程中的接触到的企业商业秘密,并依法作出承诺;
2.8根据我方需求,咨询服务机构需要驻厂办公,哈量公司提供办公场所;
2.9本项目响应前需踏勘现场;
2.10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付。
(响应文件模板详见附件:通用技术哈量公司新建生产厂房能源评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均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纳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2)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26日上午9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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