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鞍钢鲅鱼圈炼铁部1、2#高炉重力除尘器排灰尘改造项目建筑安装及施工(重机设计院))招标公告

2024-07-19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鲅鱼圈炼铁部1、2#高炉重力除尘器排灰尘改造项目-建筑安装及施工(重机设计院))(AGZJGSGGZHD240719144806)招标人为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鞍钢鲅鱼圈炼铁部1、2#高炉重力除尘器排灰尘改造项目-建筑安装及施工(重机设计院))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2.3招标范围及图纸:①原排灰系统拆除与利旧:原重力除尘器翻斗车加湿排灰系统保留备用,待吸排装置运行正常后原排灰系统做为备用。
排灰管与垂直中心线角度小于重力除尘器锥体与垂直中心线角度。
原两侧排灰系统拆除,(1#中间罐利用原排灰罐基础及支架,原排灰罐基础及支架满足新中间罐的荷载要求;新设计中间罐系统荷载295KN,原排灰罐基础及支架许用荷载为380 KN)。
改造后重力除尘器下面的道路正常使用。
吸排车位置及高度互不影响。
改造后除尘器下部路面宽度5200mm,吸排车停在此道路上装除尘灰,装完灰尘后直接运走。
吸排车宽2500 mm,车长11200mm,车高约3200mm,满足通行要求。
1.2.3.3.1.改造部分为中间罐基础,采用C30混凝土,垫层采用C15素混凝土;纵筋采用HRB400,箍筋采用HPB300;钢构件采用Q235-B;②环保:本工程设计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环境保护设计遵循国家有关的环保法规和标准。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3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除尘类工程施工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1份。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9日17时00分至2024年07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30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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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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