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系统管网输送能力优化调整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19
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系统管网输送能力优化调整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系统管网输送能力优化调整项目招标已由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宁电投发﹝2024﹞27 号《关于同意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开展 2024年度技改项目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系统管网输送能力优化调整项目为解决通达街一级供热管网供热能力不足的问题,保证新增负荷的供暖需求,提高管网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和经济性,计划对通达街一级供热管网热负荷区域进行调整优化改造,解决管网供热能力不足的问题,满足新增热负荷需求,建设良田渠街、长城路、卫远路、凤翔街一级供热管网约3.5千米(槽长),管径为DN700-DN250,可供热面积390万㎡,全线采用直埋无补偿、冷态安装方式敷设。
2.2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2.3建设工期:
50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8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准时间为准,工期以批准的总进度计划为准。
2.4标段划分:

2.5招标内容:
2.5.1.完成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系统管网输送能力优化调整项目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所有的要求,实现《技术规范》的全部目标。
2.5.2.供热系统管网输送能力优化调整项目
2.5.2..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阀门和预制直埋保温管件的采购,工程施工准备、施工开挖许可的办理、施工过程中与属地及相关单位关系处理,施工道路开挖和修复(不含市政负责恢复路面)、土建施工,管道安装公示(根据银川市市政管理处要求)与管道安装、保温和防腐施工,项目报检、管道试验和吹扫,办理使用登记及规划验收;包含采购、施工、项目管理、调试、竣工验收、竣工图及竣工报告编制、规划验收、项目备案、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维修服务等的工程全过程(包含但不限于)。
2.5.2.2本工程范围内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订货、运输(含招标单位供材)、仓储、保管、二次搬运等。设备的供应应满足附件二技术规定,满足供热工程的整体及局部工艺要求,保证产品使用合理、合法,保证与工程系统的融合及系统完整性。
2.5.2.3该工程必须达到设计文件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的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规范与标准。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2.5.2.4工程物资采购的质量达到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工程的有关规范和标准,设备、材料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2.5.2.5投标人采购设备和材料的约定:严格按设计、技术规范书及规范要求采购设备和材料,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所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的质量负责;设备和材料进场后,经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5.2.6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投标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认可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招标人从合同价款中相应扣减。
2.5.2.7投标人在采购每一种类的主要材料(阀门、管件)前,须将拟定采购供应的材料生产或供应的厂家的企业概况(包括名称、注册资金、生产许可证、年产量和近三年业绩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以及反映厂家实力的证明材料等报给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待批准后才能采购使用。否则,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认为其提供不合格材料,并按规定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公用管道GB2的压力管道安装资质;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1.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提供2024年2月至4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3.1.3.1其他人员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2)施工员:1人;(3)质量员:1人;(4)材料员:1人;(5)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信誉要求:
3.3.1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3.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评标系统”查询并保留网络截图)。
       3.4项目人员在中标后不得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人员,并作出相应承诺,否则按照合同总额的5%-10%进行考核。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7 月 19日至 2024 年7 月26 日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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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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