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和政县水环境修复治理及涵养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4-07-19
1、招标条件

和政县水环境修复治理及涵养项目已由和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政县水环境修复治理及涵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发改发〔2024〕2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项目建设资金通过申请国家投资、行业专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法人为和政县重点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护岸47.904km,治理河沟道34.67km,新造林450.21公顷,未成林地补植补造867.5公顷,退化林修复1788.97公顷,新建生态隔离带102170.55m,水生态修复治理62143.47m,建设林区防火道路29.57km,封禁治理林地7300公顷,新建沟头防护15处,小型拦蓄19处,草地治理9600亩,补植草174117m,栽植苗木77.1万株。

2.2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建设期间的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和后期服务。

2.3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4项目估算投资91941.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150.06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近3年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近3年指 2021、2022、2023年(三年内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之日的年份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企业信息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含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对于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7月20日14 时59分59秒至2024年8

月9日14时59分59秒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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