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赣江河道砂石开采服务采购项目(航电枢纽下游新干段采区)赣百纳政采字2024-027号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4-07-19项目名称:新干县赣江河道砂石开采服务采购项目(航电枢纽下游新干段采区)
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816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最高控制单价(含税) |
服务需求及要求 |
1 |
航电枢纽下游采区 |
每年开采总量约39.7万吨(此数量为暂估总量,实际以每年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采砂计划为准) |
12.8元/吨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 |
备注: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预算金额为一年的采砂服务费,各投标服务商按最高控制单价进行报价,超过最高控制单价12.8元/吨,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记录;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内无违法采砂记录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路运输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佐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7月21日00点00分至2024年7月2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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