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包钢庆华公司2024年检测仪检测招标公告

2024-07-19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O24070201
项目概况:包钢庆华公司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黑柳子工业园区,计划对公司区域甲醇、苯、六氟化硫等气体检测仪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检测仪的种类数量详见附件计量器具的检测清单。
2.项目概况
     ZO24070201,包钢庆华公司2024年检测仪检测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1 包钢庆华公司2024年检测仪检测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对检测仪进行检定/校准工作,检定/校准后5个工作日之内并出具独立完整的校准证书。 乙方检测完毕并出具独立完整的校准证书后,以计量器具的检测清单为准,由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当月挂账后次季度付合同总额的30%,第二季度付合同总额的30%,第三季度付合同总额的40%,按季度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51,230.00 0.00 投标文件需分别报合同计量器具的检测清单单价及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庆华公司2024年检测仪检测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2023年1月至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出具国家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投标人需提供自身业绩,提供2021年至今气体检测仪检测相关业绩至少一份,合同须包含检测气体检测仪,附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7/24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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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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