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三聚氰胺项目重点设备及建(构)筑物基础沉降观测服务谈判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0采购范围及要求:对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三聚氰胺项目内重点设备、建(构)筑物基础进行沉降观测,包括但不限于如机 柜间、变电所、循环水站、成品包装、成品仓库等重点设备、建(构)筑物基础的沉降观测。详见技术规格书
2.具体要求见下表:
标段 |
工期/服务期 |
备注 |
1 |
24个月 |
结算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两次沉降观测点测量工作(即观测报告及成果表),乙方提交本项目报告及成果书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金额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甲方在收到发票挂账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乙方完成四次全部沉降观测点测量工作(即观测报告及成果表),乙方提交本项目报告及成果书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金额的40%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甲方在收到发票挂账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乙方完成五次沉降观测点测量工作(即观测报告及成果表),乙方提交本项目报告及成果书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金额的10%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甲方在收到发票挂账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相关条款,乙方需要甲方给予赔偿,必要时,甲方可暂停向乙方付款。
谈判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报名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资质要求: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工程测量专业) ;
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1 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4.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6.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审小组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应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沉降观测服务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请于2024年7月21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23:55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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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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