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单位楼房外墙面粉刷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2024-07-22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楼房外墙面粉刷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对老旧楼房室外部分破损墙面进行拆除,而后对全部外墙面重新粉刷,共计32000平方米,底层破损进行修复,面层喷真实漆。

2.项目预算:193.5万元。

3.建设地点:甘肃省临夏市。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及计划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和非外资书面声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和国家事业单位等无审计报告的单位,以上级部门批复的年度决算报告作为审计报告的替代,需提供相关批复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和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声明函)。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自拟);

6.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五、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一)时间:2024年07月23日起至2024年07月25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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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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