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三厂粮食收购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2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贾兴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扬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扬农[2024]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以上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4年度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贾兴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Ⅰ标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区域
2.1.2建设内容:本标段涉及纪兴村。主要工作内容:新、拆建灌溉泵站 8 座;拆建出水池1座;更换泵设备一套;拆建农桥 1 座;新、拆建渠道42条共计5.561km;拆建箱涵 1座;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 175 座,其中Φ40 灌溉涵洞 50 座、Φ60 灌溉涵洞 45 座、Φ40 排水涵洞 35 座、Φ60排水涵洞 45座;新建宽 3.5m 混凝土路面机耕道路 2.17 km、3m 混凝土路面机耕道路 6.11 km;机耕路两侧交叉种植球径 60cm 红叶石楠球和胸径 3cm 紫薇共计972株。
2.1.3最高投标限价:797.944379万元
2.1.4工期要求: 24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日(具体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1.5其他:2024年度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分9个标段,并按樊川Ⅰ标、樊川Ⅱ标、樊川Ⅲ标、武坚标、真武蒙套片标、真武杨庄片标、小纪贾兴片Ⅰ标、小纪贾兴片Ⅱ标、小纪吴堡窑头片标顺序开评标。同一投标单位可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即:若投标人已被推选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后的标段中不再推选为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因被投诉或质疑而取消中标资格的,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因此重新排序。
2.2招标范围:项目招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新(拆)建灌溉泵站、拆建出水池、更换泵设备、拆建农桥、新(拆)建渠道、拆建箱涵、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新建机耕路、林业工程等所有单项工程(含建设过程中项目调整的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为本单位自有员工,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的。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项目单项工程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不属于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3.2 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3本工程设置以下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担过400万元及以上(合同金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治项目、水利工程项目(指承担农田水利项目或含有排灌泵站、灌溉渠道、节水等综合工程)。
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协议书;3)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材料等); 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或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3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4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9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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