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港油田2024年度17大类工业用液体二氧化碳二级集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油田2024年度17大类工业用液体二氧化碳二级集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业用液体二氧化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年17大类第一批集采项目(液体二氧化碳项目),秉承着到期看需求,新增看效果,总部有结果执行总部结果的原则组织,液体二氧化碳主要用于各采油厂增油需求,通过对近三年的使用情况,测算预计每年使用2.3万吨。

2.2招标范围:液体二氧化碳主要用于各采油厂增油需求,通过对近三年的使用情况,测算预计每年使用2.3万吨。最高限价总价11339000元(含13%增值税、运费、装卸费、包装等落地价格)。

2.3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接到需求单位电话通知后于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服务期自集采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年,如总部形成新集采结果,按照总部集采结果执行,本合同终止。

2.4 交货地点:大港油区范围内指定地点(包含二、三、六厂等)。

2.5 交货方式:液化气体专用车辆运输,供方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供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施工地点,且负责生产现场卸货(具有卸料泵等相关设备,提供照片),同时提供相应的货物数量证明(例如:货物过磅证明等),供方应承诺当卸货现场无法达到卸货要求时,接受退货,需求单位根据情况合理补偿运费。

2.6 标段划分:一个。 

2.7 技术要求:按照GB/T6052-2011工业液体二氧化碳标准要求。

2.8 质量要求:从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产品质保有效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②危化品运输要求,投标人如具备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能力,则需要提供本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如委托其他运输公司运输危险化学品,则需要承诺中标后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危险化学品委托协议(合同),承诺运输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承诺书。

③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代理商要求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且互为授权和被授权关系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此项目投标,如同时投标保留制造商)、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授权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营业范围包含液体二氧化碳。④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制造商要求为:需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营业范围包含液体二氧化碳。

3. 2 准入要求: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凭中标结果公示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3. 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2023年有销售(时间以发票为准)符合GB/T6052-2011工业液体二氧化碳标准要求的液体二氧化碳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及发票的扫描件,并在发票查询网站截图)。

3. 4 信誉要求:①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3.5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7其他要求:①对中油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和大港油田公司质量检验中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暂停采购或停止使用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③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④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满足GB/T6052-2011工业液体二氧化碳99%含量的要求)。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22 日至2024年7 月 29日17 时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 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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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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