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榆林化工动力装置锅炉水稳定剂采购招标公告

2024-07-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动力装置锅炉水稳定剂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榆林化工以煤为原料生产甲醇和乙二醇,甲醇经过MTO装置生产聚乙烯和聚乙烯及其副产品。公司建有4台蒸发量260t/h和2台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2台25Mw和1台100MW汽轮发电机组,为全厂提供高压蒸汽、中压蒸汽、低压蒸汽和低低压蒸汽。锅炉给水系统配置低压除氧器2台450t/h、高压除氧器2台550t/h和2台700t/h。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

1

高效节能缓蚀稳定剂

47

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

高效有机覆膜稳定剂

12

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且招标方开始使用投标方供应的药剂之日起一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的高效节能缓蚀稳定剂和高效有机覆膜稳定剂在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锅炉水系统的供货业绩2份(供货业绩合同要求单台锅炉产汽量≥260t/h及总处理水量≥1000t/h(如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锅炉产气量及总处理水量,则须体现在用户证明中)。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2 2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9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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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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