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袁湾水库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招标公告
2024-07-22本招标项目河南省袁湾水库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水利厅豫水许准字[2021]150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411522-76-02-008777,建设资金来源为除财政投资外,其它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水投袁湾水库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袁湾水库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
2.2 招标编号:A32
2.3 建设地点:信阳市光山县境内
2.4 项目总投资:342.7万元
2.5 项目概况
袁湾水库坝址位于潢河上游光山县泼陂河镇和晏河乡交界处,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供水、灌溉,兼顾发电、改善生态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水库总库容2.43亿m3,控制流域面积480km2。设计农田灌溉面积11.6万亩,每年可向新县、光山、潢川县提供生活及工业供水约5040万m3。
2.6 招标范围
2.6.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合同编号:YWSK-SBSSYS):河南省袁湾水库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全部内容。
2.6.2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合同编号:YWSK-HBSSYS):河南省袁湾水库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全部内容。
2.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2.8 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止(暂定为360日历天,最终以竣工验收通过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要求
3.1.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
①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2019年7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一项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利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项目业绩;
③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019年7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利工程水土保持验收业绩经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
3.1.2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
①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2019年7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一项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水利工程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业绩;
③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019年7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水利工程环境保护验收业绩经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4 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7月以来)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3.7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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