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有住房、商铺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2024-07-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有住房、商铺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机构招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该项目实施服务单位。

2.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有住房、商铺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机构招标。

2.2 项目预算:约35.35万元。

2.3 最高限价:3500.00元/证(不含登记费、税费等政府性收费)。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对昆明公交集团35套自有住房和66间商铺不动产权证进行代办服务,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进行房产土地测绘、楼盘拆分、搭建、权调落宗、数据推送、登记办证等代办服务,具体各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6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其中:

1.房屋、商铺实测、土地测量30个日历天完成;

2.楼盘拆分、搭建、数据推送60个日历天完成;

3.登记中心登记审查30个日历天完成;

4.依据工商变更材料、上级主管部门变更批复文件、完税凭证或契税减免通知书办理不动产登记(60个日历天完成)。

2.8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至今任意一年度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或自行提供的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和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声明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方式及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注:本项目属于商务服务业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证书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包含不动产测绘)。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00:00时至2024年7月29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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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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