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贾庄矿区)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四标段)招标公告
2024-07-22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贾庄矿区)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四标段)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贾庄矿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治理、矿山修复、地块生态环境修复、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新建道路及绿化等工程。
2.2 招标内容:
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贾庄矿区)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四标段),机械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挖掘机(液压破碎锤) |
550型 |
台班 |
1790 |
|
2 |
挖掘机 |
550型、斗容3m³ |
台班 |
565 |
|
3 |
运输车(30T自卸汽车) |
30t |
台班 |
1300 |
|
4 |
装载机 |
3m³ |
台班 |
208 |
|
5 |
洒水车(含雾炮) |
10m³ |
台班 |
2355 |
注:(1)上述设备出厂年限5年内;(2)台班费含机械设备的调遣费、进场费、退场费、运输费、装卸车费、施工道路费、安装费、维修费、水费、燃油及其他油料费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资、保险费用、安全保卫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3)上述台班数量为暂定数量,机械租赁清单如有增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机械设备供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机械设备租赁经营许可范围,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体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疏浚、中交天航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企业征信报告;
(5)机械设备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
(6)投标的机械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7月22日15:00至2024年7月27日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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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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