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朝阳区长春宾馆运营管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07-23一、招标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长春润德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春朝阳区长春宾馆运营管理(一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M
2.项目名称:长春朝阳区长春宾馆运营管理(一标段)
3.项目内容:
招标人委托长春宾馆运营管理团队对“长春朝阳区长春宾馆运营管理(一标段)”建设实施中给出长春宾馆2号楼、5号楼设计、软装布置等专业意见,后期负责长春宾馆2号、5号楼运营管理。
长春宾馆坐落于长春市朝阳区,目标定位国宾馆内涵,传承经典的高端精品酒店,结合当代艺术应用,融合历史文物价值、人文特色和自然特色,适用于商旅、政务于一体的宾馆。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长春宾馆全面经营管理和提供相关服务,并使其保持符合公允市场情况下的高品质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4.服务期限:
4.1.前期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长春宾馆正式开业止。
4.2.运营管理服务期限:期限为六年,合同采用三年一签的方式(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仍有合作意向且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再续签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投标人的投标品牌必须国内自有品牌,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的任何费用均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且中标单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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