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3二、项目编号:JYA
三、项目概况:此次计划采购新能源道路清扫车1台,包含道路清扫、洗扫、除融雪等功能,道路洗扫车最大总质量18t,作业宽度约3至4m,整车高度3.3m以内、长度11m以内、宽度2.6m以内,电池电量280kWh以上,等速续航里程400km以上。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人民币,万元 |
项目交付时间 |
项目交付地点 |
1 |
新能源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 |
187万元 |
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备注 |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
注: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册,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册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不得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禁止参加装备采购活动处罚期内;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5提供所投车辆的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截图)。
4.6未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包)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六、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6.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1日,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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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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