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卫星通信网络仿真软件招标公告

2024-07-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星通信网络仿真软件采购,招标人为某大学,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装备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卫星通信网络仿真软件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人民币,含税)

交付日期

备注

1

卫星通信网络仿真软件

1套

88

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90个自然日内交付产品及相关技术资料,完成软件安装调试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同类产品(以投标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非盈利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6个月的企业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得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军事院校等单位,可以不提上述证明材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3.6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发售时间:2024年7月24日起到2024年7月31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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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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