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4号炉电除尘提效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2024-07-2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4号炉电除尘提效升级改造招标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大唐国际生环[2024]366号)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大唐国际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4号炉电除尘提效升级改造招标
2.3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燕山营乡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
2.4建设规模:600MW
2.5计划工期:本次施工需要在2024年4号炉A级检修期间进行,工期为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0月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如遇到机组检修推迟或改期(特殊情况需顺延工期),经双方协商后,以甲方通知开工日期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对4号炉电除尘进行本体(机务部分)和电源(电气部分)升级改造,包含设计、施工、物资部分。
1机务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原一、二电场芒刺线及固定卡子并升级改造
为双芒刺线;电除尘本体极板极线人工清理及极间距、极板、框架、吊挂治理;电除尘入口烟箱流场检测、优化及气流均布试验;除尘器顶部设施揭顶防雨治理
(含绝缘子室防雨、防尘、绝缘和保温治理);在电除尘出口(脱硫入口)烟道增加1套烟尘表计;本体防二次扬尘治理;振打系统耐磨升级;本体内部爬梯及平台治理。2电气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原一、二电场(16套)高压电源(高频电源),更换安装16套新型高效三相电源,隔离开关柜利旧,新增三相动力电缆16根;控制室原高压控制柜利旧改造为供电柜,柜内原振打加热等低压部分不动,新安装16套三相高压控制柜;新增上位机一套(上位机用于设备调试,新改造一、二电场与原三四五电场调试功能全部集中于新增上位机,操作画面统一);原三四五电场电源及高低压控制部分利旧。本次改造同步进行DCS集成和控制回路改造,即DCS系统增加模块卡件,相应进行软件编程,将4号炉电除尘器全部电场的控制纳入DCS,同时更新二期辅控网电除尘相应sis监视画面。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个及以上电除尘改造类已竣工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页及签字盖章页,以及项目投运证明或项目验收证明等竣工类证明材料。
(2)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8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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