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站(本站)高铁站台增设消防井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3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站(本站)高铁站台增设消防井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站 委托现就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站(本站)高铁站台增设消防井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序号

采购项目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税率

工作地点

1

呼和浩特站(本站)高铁站台增设消防井

呼和浩特站(本站)高铁站台1站台增设5座消防井、2站台增设2座消防井,满足高铁站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7

9%

呼和浩特站(本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8、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投标人需出具制造商的授权。制造商所提的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9、投标人可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4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 07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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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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