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院本部净化通风系统过滤器采购招标公告

2024-07-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院本部净化通风系统过滤器采购

预算金额(年支付上限):人民币4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包含E栋、F栋、A栋、C栋、D栋、医技楼空气过滤器。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1)中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由中标人按通知规定的数量、规格、等要求,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历日内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2)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货物项目,采购合同一年一签,长期货物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①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包含“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7 月 23 日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 8 月 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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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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