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唐贵州思南县大坝场80MW集中式风电场新建工程环水保施工招标公告

2024-07-23
大唐贵州思南县大坝场80MW集中式风电场新建工程环水保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思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思南县大坝场80MW集中式风电场新建工程)已由(贵州省水利厅)以(《贵州省水利厅关于思南县大坝场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黔水保函〔2023〕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思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人为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控股51%)、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占股49%)共同投资建设,出资比例为(51:49),招标人为(大唐(思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大唐贵州思南县大坝场80MW集中式风电场新建工程环水保施工
2.3建设地点: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大坝场镇
2.4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80.5MW,新建6台5.6MW的风电机组和7台6.7MW的风电机组,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新建3回集电线路,全长29.36km,其中地埋电缆路径长6.83m,架空线路路径长22.53km。新建检修道路长度为23.30km,道路路基宽5.5m/6m,路面宽4.5m。
2.5计划工期:暂定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1月30日,163日历天。
(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6招标范围:大唐(思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思南县大坝场80MW集中式风电场新建工程新建13台风机,总装机规模80.5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本次环保水保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或改建道路、升压站区域、风机平台上下边坡环保水保措施施工,道路路面中心线4.5米以外区域、风机平台吊装租地区域、升压站区域、弃渣场区域、集电线路区域覆土绿化,为环保水保恢复而需进行边坡浆砌石挡墙施工等内容。其中覆土绿化区内环保水保施工应在区域吊装、运输等大型设备撤场后实施,道路、风机平台、升压站区域环保水保措施包含临时用地修整、挂网客土喷播植草、喷播生态混凝土以及植物措施养护遮盖等。水保专项验收合格,并通过林业、自然资源、环保、水务等主管部门的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已竣工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施工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个及以上已竣工生态恢复及水
土保持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3.3.2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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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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