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塔里木油田产建博孜107井集输工程电磁加热器物资招标公告

2024-07-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产建井口用电磁加热器,为塔里木油田博孜107井集输工程用料。项目所在地新疆库尔勒市。

2.2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招标数量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物资编码

1

井口用电磁加热器GDRK-160/380/22

1

电磁加热器橇技术规格书

10004981910

2.3交货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95日内。

2.4交货地点:塔里木油田公司博孜107井集输工程施工现场。

2.5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机构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管道用防爆电磁加热器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管道用防爆电磁加热器橇防爆合格证、防爆配电控制柜(箱)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防爆配电控制柜(箱)防爆合格证和管道用防爆电磁加热器橇、防爆配电控制柜(箱)省级及以上的质检报告。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无。

3.7信誉要求:无。

3.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30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09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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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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