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山西新能源公司双重预防数字化、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唐山西新能源公司双重预防数字化、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已由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招标人为大唐山西新能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大唐山西新能源公司双重预防数字化、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
2.3建设地点:太原市小店区
2.4建设规模:1983.5MW
2.5计划工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6招标范围:1、建设双重预防数字化、智能化管控平台,共同构建起预防事故发生的双重机制,构成两道保护屏障。平台功能包括全面的安全风险分级数字化管控、作业与视频智能联动、现场作业安全风险与反违章智能管控、生产区域风险等级动态评估、智能生成动态风险补充检查卡、动态安全风险主动推送、作业风险监督检查、隐患排查综合治理、风场或光伏电站风险五色图暨企业安全态势感知实时化智能化展示、公司本部安全态势感知实时化智能化展示、预警报警管理、两级集控安全风险分级预警机制、大屏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风险库数据总线、移动安卓APP、系统接口、以上所有功能模块融合在现有现场作业“三讲”管控系统中,并且组态实现。同时完成与第三方应用的数据接口开发及软件部署实施服务。按照招标方要求取得实用型新专利至少4项以上(至少包括1项发明专利),学术期刊论文发表至少2篇以上,软件著作权2项。取得的科技成果及专利归甲方所有。
2.配套硬件设备:包括AI服务器2台、双向安全网闸1台、安卓APP服务
器1台、应用服务器1台、数据库服务器1台、综合安防平台升级改造1套、智能语音播报设备1套、音柱1套、IP网络广播软件1套(现场作业“三讲”管
控系统组态实现)、正版国产操作系统3套、正版国产数据库3套。
3.投标人需提供产品支持服务承诺函。投标人需在投标阶段提供GPU分析服务器、双向安全网闸、现场作业“三讲”管控系统支持服务承诺函。投标人需在投标阶段提供GPU分析服务器、双向安全网闸、现场作业“三讲”管控系统支持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2项企业生产现场安全智能预警与智慧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建设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包含全面的安全风险分级数字化管控、AI智能数字化基础平台、智能生成动态风险补充检查卡、安全风险的实时评估与动态管控、动态安全风险主动推送、二级集控安全风险分级预警、风场或光伏风险五色图暨企业安全态势感知实时化智能化展示、风险库数据总线、GPU分析服务器内置算法分析平台、三讲一落实、现场与作业
风险AI智能管控、安全风险主动预警中一项),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备注: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2.3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
(1)GPU分析服务器、双向安全网闸两个主要设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须提供现场作业“三讲”管控系统原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3.2.4人员资质要求:无
3.2.5人员业绩要求:无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如业绩对类型和规模有相关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8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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