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关于“报废汽车处置”项目谈判处置公告

2024-07-24
一、项目概况

临河运营维修段需处置已报废的机动车,已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具备出售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处置车辆明细:

项目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型号

存放地点

处置底价(含税,单位:元)

1

包件一

多用途货车

1

ZN2032UBG3 4*4标准型

临河

1500.00

2

猎豹汽车

1

CFA6501AA

临河

1400.00

3

小客车

1

长安SC63823(LS4AAB3D88)

额济纳火车站

300.00

4

多用途货车

1

ZN2032UBG3 4*4标准型

额济纳火车站

1000.00

5

猎豹汽车

1

CFA6501AA

额济纳火车站

400.00

6

猎豹汽车

1

CFA6473

临河

1400.00

7

包件二

专用汽车-车辆故障抢修车

1

徐工-XZJ5161JSQD

苏宏图火车站

5500.00

8

越野汽车—三菱帕杰罗越野

1

V73CFA2031H

策克火车站

1500.00

9

载货汽车—宇通客车

1

ZK6751DFA9

临河

6000.00

10

专用汽车—电力抢修车

1

依维柯-NJ5046XGC4NS

临河

2000.00

11

专用汽车—尼桑帕拉丁专车

1

ZN6453WAG3

额济纳火车站

1000.00

12

专用汽车—尼桑帕拉丁专车

1

ZN6453WAG3

临河

1800.00

合计

12

23800.00

(1)请潜在回收人在报价前与表中技术联系人联系,现场查看报价物状态及提货(解体、拆除、运输)环境条件,以确定是否参与报价。竞买人一旦参与报价过程,则视为对销售文件中报价物状态描述的确认。

(2)报价表填报报价不得低于处置底价,否则成交结果按废标处理。

二、参与本次回收商的资格要求及诚信要求

1.回收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报废机动车拆解,具备批准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回收单位须具备所投标的报废物资(报废汽车)购买、分解、处置、装卸运输能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不接受联合体或中介机构报价。

4.回收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回收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6.回收商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7.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三、主要事项

1.质量标准:按照行业标准及报价文件技术要求执行。

2.售后服务:协助办理机动车销户相关事宜。

3.验收标准:每台车出具依法依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协助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4.中标单位在回收、装卸、运输、处置报废物资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与招标单位无关;中标单位应对报废物资拆解、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人身、设备、物资安全负全部责任。

5.中标单位除按通知要求及时按要求运走报废物资工作外,同时负责报废物资存放区域环境卫生的清理工作,清理标准需达到干净、整洁,无污物。

四、相关事项

1.报价应为含税报价。(包括货物本体价格、处置费、运费、分解费、装车费、搬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2.报废处置方式:本次报废设置处置底价,低于处置底价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的原则为两次报价或多次报价,由评审小组审核资质资料合格后,以末次报价为准,确定报价最高的回收单位。

3.处置结果公示后,资产归属单位与确定的回收单位签订合同,回收单位在提货前须缴纳全额货款,需方组织购方办理提货。

4.验收方式:每台车出具依法依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协助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五、法律责任

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存在虚假,临河运营维修段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六、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7月24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7月30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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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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