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绥宁县人行道板改造和道路硬化、外墙美化和无障碍通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4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                   

2、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人行道板改造和道路硬化、外墙美化和无障碍通道建设项目

3、委托代理编号:HND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t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采购项目预算:包一:310000.00元;最高限价:303600.00元

包二:330000.00元; 最高限价:325347.00元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11

包一

包一:长铺站人行道铺装,二小十字路口路面硬化及围墙改造,应急局、司法局路段地面硬化,虾子溪社区门口铺装人行道板。

详见磋商文件

1

310000.00

303600.00

 

包二

包二:润泽职业培训学校门前道路、长铺大桥桥头硬化,林海路裸露地面硬化,无障碍通道建设,天虹门口人行道压膜印花,外墙美化。

详见磋商文件

1

330000.00

325347.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已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执行;

(5)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即2024年4-6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网页查询的无在建工程信息截图和无在建工程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7月 24日起至2024年 7月 3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领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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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