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襄城县分公司竹笆、篷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城县分公司竹笆、篷布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襄城县分公司竹笆、篷布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PRO
2.3项目概况: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采购竹笆、篷布,为襄城县烟叶仓库使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竹笆20000块
标段二:篷布200块
2.5招标范围: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采购竹笆、篷布。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生产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9质保期:
标段一:竹笆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标段二:篷布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2.10招标控制价:
标段一:竹笆
单价招标控制价(含税)39.26元/块
总价招标控制价(含税)785200.00元
标段二:篷布
单价招标控制价(含税)2980.00元/块
总价招标控制价(含税)596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2.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6个月以来投标人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或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情况,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分别进行查询】;(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截图。若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4.2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招标人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招标人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近五年来,在本招标人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中标后无故不签合同、履行合同时出现违约、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等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3.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30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