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河西监狱,天津市梨园监狱,天津市康宁监狱,天津市津西监狱,天津市西青监狱,天津市监狱,天津市滨海监狱,天津市女子监狱,天津市杨柳青监狱,天津市李港监狱,天津市长泰监狱天津市监狱系统罪犯伙房采购项目(蔬果类;杂粮、副食、调料、鸡蛋类)招标公告

2024-07-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

项目名称:天津市监狱系统罪犯伙房采购项目(蔬果类;杂粮、副食、调料、鸡蛋类)

预算金额:2722.7万元

最高限价:2722.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81 18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天津市监狱罪犯伙房蔬果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2包 184 184 蔬菜 天津市河西监狱罪犯伙房蔬果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3包 165.8 165.8 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天津市梨园监狱罪犯伙房蔬果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4包 135 135 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天津市杨柳青监狱罪犯伙房蔬果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5包 137 137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天津市李港监狱罪犯伙房蔬果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6包 110 110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天津市西青监狱罪犯伙房蔬果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7包 210 210 其他食品及加工盐 天津市滨海监狱罪犯伙房蔬果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8包 236.5 236.5 蔬菜 天津市女子监狱罪犯伙房蔬果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9包 44 44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天津市康宁监狱罪犯伙房蔬果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10包 97.4 97.4 蔬菜 天津市津西监狱罪犯伙房蔬果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11包 110 110 蔬菜 天津市长泰监狱罪犯伙房蔬果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12包 123 123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天津市监狱罪犯伙房杂粮、副食、调料、鸡蛋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13包 114 114 蔬菜 天津市河西监狱罪犯伙房杂粮、副食、调料、鸡蛋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14包 88 88 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天津市梨园监狱罪犯伙房杂粮、副食、调料、鸡蛋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15包 86 86 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天津市杨柳青监狱罪犯伙房杂粮、副食、调料、鸡蛋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16包 103 103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天津市李港监狱罪犯伙房杂粮、副食、调料、鸡蛋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17包 102 102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天津市西青监狱罪犯伙房杂粮、副食、调料、鸡蛋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18包 150 150 其他食品及加工盐 天津市滨海监狱罪犯伙房杂粮、副食、调料、鸡蛋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19包 110 110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天津市女子监狱罪犯伙房杂粮、副食、调料、鸡蛋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20包 13.7 13.7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天津市康宁监狱罪犯伙房杂粮、副食、调料、鸡蛋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21包 78.3 78.3 禽蛋 天津市津西监狱罪犯伙房杂粮、副食、调料、鸡蛋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22包 144 144 蔬菜 天津市长泰监狱罪犯伙房杂粮、副食、调料、鸡蛋类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所属期为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投标人须提供所属期为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到 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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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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