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东部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10KV高压配套设施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5
一、招标条件 乐陵市东部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10KV高压配套设施EPC项目已由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陵市城市资产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L 2.建设地点:乐陵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区 3.建设规模:乐陵市东部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10KV高压配套设施EPC项目,其中新建变电站、臭氧制备间、液氧站、改造臭氧接触池、消毒接触池等,本工程由双电源供电,自T接点下火后分别接至新老配电室,新建10kV电缆线路约3km,新建二进四出环网柜2座。 4.计划工期:①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 ②施工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5.招标范围:EPC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期设计服务、施工、采购调试、项目验收、移交、手续办理及质量保修期内服务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确保达到项目移交条件。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0.2%。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 2、资质等级及范围: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电气高级工程师证书; (2)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可为设计方、施工方的联合,牵头人应为施工方)。 5、其他: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登录后查看)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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