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阳鑫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洛阳鑫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企业债券招标公告

2024-07-25

项目概况:

洛阳鑫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 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企采招标(2024)0378号

2、项目名称:洛阳鑫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0元

最高限价: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直企采招标(2024)0378号

洛阳鑫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

0.00

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为选聘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提供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并负责发行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洛阳鑫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

5.2、招标范围:包含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及发行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且余额包销、备案工作、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债券存续期管理等等相关事官;负责推荐符合本项目债券发行要求和采购人认可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可研机构、现金流测算机构等),组建中介机构团队并经采购人认可;

5.3、发行规模:以洛阳鑫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主体,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债券(以最终审批为准及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为准);

5.4、服务期限: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成,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完成为止;

5.5、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以最终批准结果为准);

5.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5.7、招标人要求:为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公司债券为目的,以达到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的标准为基准,设定融资方案,组建项目专业工作团队,统筹协调债券受托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制作申报材料,进行市场询价及发行,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5.8、招标控制价:债券承销费综合打包不超过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总额的0.2%/年(包含本债券相关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评级机构(如需)的费用)。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 1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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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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