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5
1、项目概况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采购预算 |
包组一 |
通用器材一批,详见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 |
1560000元 |
2.1、符合下述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的第三方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要求B级以上,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6)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不得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4、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2.5、承诺不在招标人上级机关发布的黑名单中(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9:00至2024年8月1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报名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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