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生物样本库管理系统及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5-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生物样本库管理系统及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3.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划分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期

包组一

生物样本库管理系统

54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包组二

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

18.2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包组三

船舶压载水检测设备

11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说明:

1.包组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组,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按照采购划分包组先后顺序分别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3.兼投者必须就每个包组分别报价,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规定的最高限价,将导致该包组投标无效。

4.包组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包组的全部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开标、评标及定标将按照包组的先后顺序进行。

5.本项目具体采购需求内容、详细技术规范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相关网站信息查询渠道的,以最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按要求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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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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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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