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1号炉电除尘出口烟道吸收塔进口烟道保温铁皮更换项目第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2024-07-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号炉电除尘出口烟道、吸收塔进口烟道保温铁皮更换项目(第二次)已经企业内部立项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号炉电除尘出口烟道、吸收塔进口烟道保温铁皮更换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0724-

(3)项目概况: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坐落于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汇东村,东距大埔县城15km。本项目为“上大压小”异地新建工程,建设有两台660MW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目前正在扩建2台1000MW燃煤发电机组。

(4)工期:合同签订后进行施工,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数量/单位(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4-2420N1353850(2)

1号炉电除尘出口烟道、吸收塔进口烟道保温铁皮更换项目

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1号炉电除尘出口烟道、吸收塔进口烟道保温铁皮更换项目(第二次)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承诺函》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和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承诺函》为准)

3.4投标人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承诺函》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承诺函》为准)

3.6 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7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2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防腐或保温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如合同资料不能体现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则须补充相关的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25日00:00至2024年7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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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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