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省某单位防爆安检及通信保障车辆改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云南省某单位防爆安检及通信保障车辆改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1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元)

1

云南省某单位防爆安检及通信保障车辆改装采购项目(四次)

1

350180.00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符合“财办(2022)32号《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会〔2023〕15号《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磋商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情况说明;(2)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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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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