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弄里山芋腔日立电梯拆旧换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5
一、招标条件

新弄里山芋腔日立电梯拆旧换新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新弄里山芋腔日立电梯拆旧换新采购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盐南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境内

4、工程规模:造价约22万元。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7、质保期:五年

8、工期要求:30日历天。中标单位须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且做好与其它专业承包单位的多工种配合和协调工作,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9、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新弄里山芋腔日立电梯拆旧换新采购项目,全套设备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调试(含电梯的运行调试费用)、监督检验(包括海关、商检、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电梯检测、验收费用、电梯的工厂验货费和工厂验收费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内的年检费用和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时所需的维护费用、电梯验收交付前货物运行时发生的维护等费用,均要求由中标人承担)和取得电梯使用登记标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伴随服务和维修保养,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参数及约定。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本项目所投电梯制造厂商如为产销分离模式或国外制造厂商,可以由电梯制造商的专业销售厂商授权其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之相关的盖章、资质、承诺等文件可由电梯销售厂商负责提供(销售厂商视同为制造厂商),但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关于其产销分离模式的证明材料或国外制造厂商的授权。

a.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商的

①制造厂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②制造厂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制造厂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④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标后提供);

⑤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此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b.投标人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

①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此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②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③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联保证明书(中标后提供);

④制造厂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

⑤制造厂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⑥制造厂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安装单位资格

本项目安装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含分公司)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且必须具有(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如投标设备由非制造商负责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则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电梯的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作出明确委托,并承担连带责任。

3.3本项目安装单位的工程负责人必须为电梯安装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证书类型:电梯作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4设备品质要求:

⑴招标人所选电梯推荐品牌为:“奥的斯OTIS(天津)、上海三菱SHANGHAIMITSUBISHIELEVATOR(上海)、日立HITACHI(广州)、蒂升TKE(广东)”。

注:本项目招标人推荐品牌的设备或材料,投标时无需具体选择品牌投标,但投标人中标后须在招标人推荐品牌范围内选择品牌进行采购(不论招标人推荐品牌的产品是否存在价差,中标人均须无条件按照招标人推荐的品牌进行采购,结算时产品价格不予调整),产品合格证须随货提供,对质量、安全、外观等有要求的材料须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样品,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如招标人推荐品牌的产品无法采购或无法达到相关要求,中标人须向招标人说明原因并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按招标人意见调整。如招标人书面同意使用推荐品牌范围外的产品,则所更换品牌的产品的性能、质量须相当于或高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结算时产品价格不予调整。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自行采购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新采购电梯参数不低于原旧电梯参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南高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②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1.1.1以及11.1.2条失信行为的。

③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⑤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注: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其他要求:

3.8.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1.3.8.2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 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注:因系统格式无法调整,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投标函养老保险要求按本招标公告及文件约定的要求执行。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8月1日15:00前(登录后查看)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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