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昆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招标公告

2024-07-26
项目名称: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两年)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装订成册。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3.1一般条件:(1)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听力言语康复服务等相关内容;(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从事医疗康复的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从事教育康复的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应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资质。(2)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8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500平方米。(3)设有内部食堂(如有)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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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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