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线上服务团队语音专线服务项目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26根据采购人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线上服务团队语音专线服务项目采购(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线上服务团队语音专线服务项目采购(二次)。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项目概况及范围:拟采购2条30M FR 帧中继(语音数据专线)、300个固话号码并组建号码池(该批号码可以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更换)。(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2.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5预算金额:¥115200.00元。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其他法定凭证;
3.2供应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供应商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年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3.5.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年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3.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最终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7供应商须提供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得分包、转包;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如存在关联关系需参照总公司下发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干部、员工关系企业与公司交易管理实施办法》中采购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于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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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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