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焚烧厂)、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7-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东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焚烧厂)、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6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东阳市环境卫生处东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焚烧厂)、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两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起两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A、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供应商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B、本项目接收接受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接受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已对中小微进行预留,不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D、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大中型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E、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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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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