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北京石油油库火灾报警系统改造项目北京石油油库火灾报警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石油油库火灾报警系统改造项目(WZ20240809-3605-8641-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石油油库火灾报警系统改造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回路 壁挂 联动 1.00 包1-北京石油油库火灾报警系统改造项目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回路 壁挂 联动 1.00 包1-北京石油油库火灾报警系统改造项目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回路 壁挂 联动 1.00 包1-北京石油油库火灾报警系统改造项目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为保证本次项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应急广播系统能过够接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ZD-FAS消防远程监控平台,最终可以形成一套完整的系统。投标人必须提供技术兼容性承诺书。

    3.1.7 投标人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中防爆手动报警按钮、防爆声光报警器(非本安型设备)必须采用电子编码型设备,须提供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类别为型式试验的检验报告证明上述设备为电子编码型设备。

    3.1.8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需具备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方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证书文件。

    3.1.9 本项目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使用的广播系统中的防爆调度电话站、防爆扬声器产品必须提供国家强制3C认证;必须符合设备规格书中对防爆调度电话站及防爆扬声器的防爆等级要求,并提供执行标准为GB/T 3836-2021的有效期范围内的防爆合格证。防爆调度电话防爆等级须满足Ex db iaⅡC T6 Gb、Ex ia tb IIIC T80℃ Db的防爆等级要求,防爆扬声器的防爆等级必须满足Ex db ⅡC T6 Gb、Ex tb IIIC T80℃ Db的防爆等级要求。

    3.1.10 为便于日常维护,本项目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使用的广播系统必须采用无主机架构,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以便查实。

    3.1.11 本项目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使用的广播系统中防爆调度电话站、防爆扬声器防腐等级必须为WF2,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以便查实。

    3.1.12 本项目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使用的广播系统中防爆调度电话站外壳须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1.13 本项目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使用的广播系统中防爆扬声器输出声压级必须符合设备规格书中的≥110dB要求,提供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声学鉴定检测报告。

    3.1.14 投标人应承诺提供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设备安装投用一年内免费维修,系统软件两年内免费升级。提供由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5 投标人应承诺在收到用户的服务要求后,在2小时内对用户提出的服务要求做出电话响应,指导用户技术人员做应急处理。通过电话咨询、远程维护等方式无法解决时,应在8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到达24小时内排除故障,特殊原因问题无法按期解决的,出具问题分析报告。提供由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6 投标人供货应完全遵循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以上条款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不得有任何实质性偏离,不满足即作废。

    3.1.1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 8:00时至2024年8月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6日0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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