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珍贵及生态造林树种公益性育苗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7-261、项目编号:H(登录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乡土珍贵及生态造林树种公益性育苗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万元)
6、最高限价:80(万元)
7、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备注:1)供应商如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须对“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做出声明。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得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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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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