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旺湖路(华元路-朝阳路段)景观绿化工程采购公告

2024-07-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东山街道河道水质监测第三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7.09万元

采购需求:

东山街道河道水质监测第三方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上述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08 14: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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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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