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建-山西分公司-平顶山东鑫焦化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桥架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6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平顶山东鑫焦化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三建-山西分公司-平顶山东鑫焦化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桥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登录后查看)
标段(包)名称:十三建-山西分公司-平顶山东鑫焦化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桥架-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电缆桥架,详见招标文件内附清单
2.2 交货期: 按甲方要求日期到货
2.3 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5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册供应商,3.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3.3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0(含)万元人民币,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0(含)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3.4垫资能力要求:供应商要求有垫付资金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获取时间从2024-07-28 08:00 起至 2024-08-03 16:00止 (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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