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2024年毛刷子等一批物资采购(带量)招标公告
2024-07-26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2024年毛刷子等一批物资采购(带量)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70.68168(含13%增值税、运费、安装调试费等其他一切项目所含费用),采购物资品种详见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2.2交货期及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在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指定站点交货,如有另外约定,以合同签订信息为准。
2.3质保期:标的物验收合格后提供至少1年质保。
2.4供货要求:中标后出具投标产品相同批次的质检报告、检验报告及正规渠道购买的凭证原件等,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2.5技术要求:本项目产品执行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2.5.1必须满足本项目采购物资具体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鼓励正偏离,当技术规格书与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时,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2.5.2供货时必须提供盖有厂家印章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纸制说明书)等其他资料、有有效期的产品出厂日期均为2个月内。
2.5.3在质保期内,供货商负责质量问题的跟踪和解决,所有服务及配件更换全部免费;质保期外,成交单位能更及时地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撑及服务。
2.5.4若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为用户提供电话、邮件等技术咨询服务,48小时内到现场提供服务,解决或排除质量问题。
2.6招标结果有效期及价格调整方式: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止;中标价格为中选供应商的投标价格,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做调整。
2.7验收标准:
2.7.1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准备验收并做好验收纪录,具体按照物资设备部相关制度细则执行。
2.7.2若存在物资验收不合格,则通知厂家现场整改或更换,整改、更换后再次检验,直至合格。
2.7.3供应商所提供的物资必须满足物资采购需求书中的物料描述、技术要求以及所涉及的型号。
2.7.4所需产品及型号或推荐生产厂家为最低标准(仅供参考),产品不低于该品牌的技术参数,对此供应商可提出替代产品,并填写供应商推荐的替代选择清单并做详细说明,但该替代产品质量、标准应相当于或优于采购人所提出的参考品牌产品的质量和标准,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若供应商替代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2.8供货要求:
2.8.1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不能按期交货或供货质量不合格的,将暂停其供货资格,根据长庆油田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8.2 供应商在收到采购单位提出的售后服务需求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前往生产现场提供售后服务,确保产品正常运行,若不能按期解决,将暂停其供货资格,根据长庆油田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否决其投标。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3.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4.4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提供承诺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7月31日(登录后查看)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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