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81、项目编号:422(登录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0(万元)
6、最高限价:0.0(万元)
7、采购需求:
新鲜蔬菜、干货调料、马铃薯、面包辅料等采购及配送,供应商所有报价包含运费、税费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即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5年春季学期结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行业属性为零售业),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完整服务。6.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相应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6.3供应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因其他经济行为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供应商如实报告,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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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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