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4-2025年光电复合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7-28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4-2025年光电复合缆采购项目(CT2024072800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4-2025年光电复合缆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项目预计采购光电复合缆178500米(不含安装),详见下表: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采购数量(米)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米) |
光电复合缆 |
GDHH 2G.657A2(Bow-type)+2×1.5mm² |
178500 |
5.5 |
2.2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预估不含税总金额为981,750.00元。
2.3交货期: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含)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货地点:云南省境内。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6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参选人的不含税单价报价超过不含税单价限价将被否决。
2.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2.9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3.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参选人为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参选人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参选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参选人为其他组织时,须提供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3参选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起始日:参选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参选截止日前一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参选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参选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参选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参选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列入同类项目“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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