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略阳县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资金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智慧司法)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7-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阳县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资金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智慧司法)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自定装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智慧司法管理系统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自定装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⑵《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⑶《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⑸《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⑹《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⑻《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⑼《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⑽《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⑾《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自定装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③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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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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